英语崇拜?访问 TICF →

输入书卷和章节(徒 2:37、赛 44)直接跳到经文;输入其他字词(以利亚、恩典)就在圣经里搜索。用英文书名(acts 2:37)会跳到英文圣经。

讲解 ↓

以西结书 16

1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,

2人子阿,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,

3说主耶和华对耶路撒冷如此说,你根本,你出世,是在迦南地。你父亲是亚摩利人,你母亲是赫人。

4论到你出世的景况,在你初生的日子没有为你断脐带,也没有用水洗你,使你洁净,丝毫没有撒盐在你身上,也没有用布裹你。

5谁的眼也不可怜你,为你作一件这样的事怜恤你。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,是因你被厌恶。

6我从你旁边经过,见你滚在血中,就对你说,你虽在血中,仍可存活。你虽在血中,仍可存活。

7我使你生长好像田间所长的,你就渐渐长大,以致极其俊美,两乳成形,头发长成,你却仍然赤身露体。

8我从你旁边经过,看见你的时候正动爱情,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,遮盖你的赤体。又向你起誓,与你结盟,你就归于我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9那时我用水洗你,洗净你身上的血,又用油抹你。

10我也使你身穿绣花衣服,脚穿海狗皮鞋,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,用丝绸为衣披在你身上,

11又用妆饰打扮你,将镯子戴在你手上,将金链戴在你项上。

12我也将环子戴在你鼻子上,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,将华冠戴在你头上。

13这样,你就有金银的妆饰,穿的是细麻衣和丝绸,并绣花衣。吃的是细面,蜂蜜,并油。你也极其美貌,发达到王后的尊荣。

14你美貌的名声传在列邦中,你十分美貌,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荣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15只是你仗着自己的美貌,又因你的名声就行邪淫。你纵情淫乱,使过路的任意而行。

16你用衣服为自己在高处结彩,在其上行邪淫。这样的事将来必没有,也必不再行了。

17你又将我所给你那华美的金银,宝器为自己制造人像,与他行邪淫。

18又用你的绣花衣服给他披上,并将我的膏油和香料摆在他跟前。

19又将我赐给你的食物,就是我赐给你吃的细面,油,和蜂蜜,都摆在他跟前为馨香的供物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20并且你将给我所生的儿女焚献给他。

21你行淫乱岂是小事,竟将我的儿女杀了,使他们经火归与他麽。

22你行这一切可憎和淫乱的事,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滚在血中的日子。

23你行这一切恶事之后(主耶和华说,你有祸了。有祸了。)

24又为自己建造圆顶花楼,在各街上作了高台。

25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高台,使你的美貌变为可憎的,又与一切过路的多行淫乱。

26你也和你邻邦放纵情欲的埃及人行淫,加增你的淫乱,惹我发怒。

27因此我伸手攻击你,减少你应用的粮食,又将你交给恨你的非利士众女(众女是城邑的意思本章下同),使她们任意待你。她们见你的淫行,为你羞耻。

28你因贪色无厌,又与亚述人行淫,与他们行淫之后,仍不满意,

29并且多行淫乱,直到那贸易之地,就是迦勒底,你仍不满意。

30主耶和华说,你行这一切事,都是不知羞耻妓女所行的,可见你的心是何等懦弱。

31因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圆顶花楼,在各街上作了高台,你却藐视赏赐,不像妓女。

32哎。你这行淫的妻阿,宁肯接外人,不接丈夫。

33凡妓女是得人赠送,你反倒赠送你所爱的人,贿赂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。

34你行淫与别的妇女相反,因为不是人从你行淫。你既赠送人,人并不赠送你。所以你与别的妇女相反。

35你这妓女阿,要听耶和华的话。

36主耶和华如此说,因你的污秽倾泄了,你与你所爱的行淫露出下体,又因你拜一切可憎的偶像,流儿女的血献给他,

37我就要将你一切相欢相爱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来,从四围攻击你。又将你的下体露出,使他们看尽了。

38我也要审判你,好像官长审判淫妇和流人血的妇女一样。我因忿怒忌恨,使流血的罪归到你身上。

39我又要将你交在他们手中。他们必拆毁你的圆顶花楼,毁坏你的高台,剥去你的衣服,夺取你的华美宝器,留下你赤身露体。

40他们也必带多人来攻击你,用石头打死你,用刀剑刺透你,

41用火焚烧你的房屋,在许多妇人眼前向你施行审判。我必使你不再行淫,也不再赠送与人。

42这样,我就止息向你发的忿怒,我的忌恨也要离开你,我要安静不再恼怒。

43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,在这一切的事上向我发烈怒,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报应在你头上,你就不再贪淫,行那一切可憎的事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44凡说俗语的必用俗语攻击你,说,母亲怎样,女儿也怎样。

45你正是你母亲的女儿,厌弃丈夫和儿女。你正是你姊妹的姊妹,厌弃丈夫和儿女。你母亲是赫人,你父亲是亚摩利人。

46你的姊姊是撒马利亚,她和她的众女住在你左边。你的妹妹是所多玛,她和她的众女住在你右边。

47你没有效法她们的行为,也没有照她们可憎的事去作,你以那为小事,你一切所行的倒比她们更坏。

48主耶和华说,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妹妹所多玛与她的众女尚未行你和你众女所行的事。

49看哪,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,她和她的众女都心骄气傲,粮食饱足,大享安逸,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。

50她们狂傲,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,我看见便将她们除掉。

51撒马利亚没有犯你一半的罪,你行可憎的事比她更多,使你的姊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,倒显为义。

52你既断定你姊妹为义(为义或作当受羞辱),就要担当自己的羞辱。因你所犯的罪比她们更为可憎,她们就比你更显为义。你既使你的姊妹显为义,你就要抱愧担当自己的羞辱。

53我必叫她们被掳的归回,就是叫所多玛和她的众女,撒马利亚和她的众女,并你们中间被掳的,都要归回,

54好使你担当自己的羞辱,并因你一切所行的使她们得安慰,你就抱愧。

55你的妹妹所多玛和她的众女必归回原位。撒马利亚和她的众女,你和你的众女,也必归回原位。

57在你骄傲的日子,你的恶行没有显露以先,你的口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玛。那受了凌辱的亚兰众女和亚兰四围非利士的众女都恨恶你,藐视你。

58耶和华说,你贪淫和可憎的事,你已经担当了。

59主耶和华如此说,你这轻看誓言,背弃盟约的,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。

60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时与你所立的约,也要与你立定永约。

61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时候,你要追念你所行的,自觉惭愧。并且我要将她们赐你为女儿,却不是按着前约。

62我要坚定与你所立的约(你就知道我是耶和华),

63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时候,心里追念,自觉抱愧,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开口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讲解

以西结书第十六章——你虽在血中,仍可存活

一、16:1–5:你的出身——一个被丢在田野的弃婴

“人子阿,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。”(结 16:2)

第十六章是圣经里最长、也最震撼的一篇比喻。

神要以西结把耶路撒冷的历史,讲成一个女子的一生。

而这个故事的开头,一点也不体面。

“你根本,你出世,是在迦南地。你父亲是亚摩利人,你母亲是赫人。”(结 16:3)

神没有从亚伯拉罕讲起,也没有从出埃及讲起。

神把耶路撒冷的根,追到了迦南的外邦人。

意思很清楚:

你本来不是一个高贵的民族,你和周围拜偶像的外邦人一样。

接着是出生的景况:

“在你初生的日子没有为你断脐带,也没有用水洗你,使你洁净,丝毫没有撒盐在你身上,也没有用布裹你。”(结 16:4)

断脐带、洗净、撒盐、用布裹——这些是古代接生最基本的事。

一个被正常对待的婴孩,至少会得到这些。

可是这个女婴,什么都没有。

没有人为她做一件事。

“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,是因你被厌恶。”(结 16:5)

她被丢在田野,等着死。

这是全章的起点,也是理解全章的钥匙。

神要以色列记住:

你的一切都不是你本来就配得的。

你不是因为自己高贵、强壮、有价值才蒙拣选。

你本是一个被厌恶、被丢弃、沾满血污、等死的弃婴。

一个人若忘了自己从哪里被拣选出来,就会开始骄傲。

而骄傲,正是后面一切背叛的根。


二、16:6–7:我从你旁边经过——一句话使你存活

“我从你旁边经过,见你滚在血中,就对你说,你虽在血中,仍可存活。你虽在血中,仍可存活。”(结 16:6)

这是全章最温柔的一句话。

神经过的时候,没有人在管这个婴孩。

她滚在血中,无人可怜。

神却停下来,对她说话。

而且这句话说了两遍:

“你虽在血中,仍可存活。你虽在血中,仍可存活。”

重复不是偶然。

重复是因为这句话太重要,也太不可思议。

她本来该死,神却宣告她可以活。

她还在血里,还没有被洗净,还什么都不是——神就先给了她生命。

这正是恩典的次序:

不是你先干净了,神才要你;而是神先要了你,然后才洗净你。

“我使你生长好像田间所长的,你就渐渐长大,以致极其俊美……你却仍然赤身露体。”(结 16:7)

她活下来,而且长大,长得极其俊美。

但请注意最后一句:

“你却仍然赤身露体。”

她有了生命,有了成长,却还没有被遮盖,还没有名分。

这是过渡——神还没有说完他要做的事。


三、16:8–14:我与你结盟——从弃婴到王后

“我从你旁边经过,看见你的时候正动爱情,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,遮盖你的赤体。又向你起誓,与你结盟,你就归于我。”(结 16:8)

神第二次经过。

这一次,是立约。

“用衣襟搭在你身上”,在古代是婚约的动作,代表遮盖、保护、承担。

“起誓、结盟、你就归于我”——这是婚姻的语言。

这幅图画告诉我们:

神与以色列的关系,不是主人与奴仆,而是像丈夫与妻子那样亲密的立约关系。

西奈山之约,就是这样一场婚姻。

立约之后,神开始一件一件地为她做:

“那时我用水洗你,洗净你身上的血,又用油抹你。”(结 16:9)

先洗净那原来身上的血。

再穿上华美的衣裳:

“我也使你身穿绣花衣服,脚穿海狗皮鞋,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,用丝绸为衣披在你身上。”(结 16:10)

再戴上妆饰:

“又用妆饰打扮你,将镯子戴在你手上,将金链戴在你项上。”(结 16:11)

镯子、金链、鼻环、耳环、华冠——一样一样地加上去。

这个被丢在田野的弃婴,最后竟然:

“发达到王后的尊荣。”(结 16:13)

再读一遍她的起点:脐带没断,没人洗,被厌恶,扔在田野。

再读一遍她的结局:王后的尊荣,美貌传在列邦。

这中间隔着的,不是她的努力,而是神。

“你十分美貌,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荣。”(结 16:14)

这句话必须牢牢记住。

她所有的美貌,都是“我加在你身上的”。

不是她自己生出来的,是神加上去的。

这就引出了下面整章的悲剧——因为她把“神加给她的”,当成了“她自己有的”。


四、16:15–22:仗着自己的美貌——背叛是怎样开始的

“只是你仗着自己的美貌,又因你的名声就行邪淫。你纵情淫乱,使过路的任意而行。”(结 16:15)

转折在一个词上:“仗着自己的”。

前面神刚说,美貌是“我加在你身上的”。

她却开始“仗着自己的美貌”。

这就是堕落的起点。

她忘了这一切是礼物,开始当作资本。

而且背叛的方式特别讽刺——她用的每一样东西,都是神给的:

神所赐的她拿去做了什么
华美的金银宝器(16:17)为自己制造人像,与他行邪淫
绣花衣服(16:18)给偶像披上
膏油、香料、食物(16:18–19)摆在偶像跟前作供物
给神所生的儿女(16:20)焚献给偶像

每一笔,都是神的恩典被拿去敬拜别的神。

这是拜偶像最可怕的地方:

人用神所赐的一切,去背叛那位赐下一切的神。

而最沉重的是儿女:

“你行淫乱岂是小事,竟将我的儿女杀了,使他们经火归与他麽。”(结 16:21)

注意神说“我的儿女”。

以色列把孩子献给外邦的偶像,经火焚烧。

神心痛地说:那是我的儿女。

这背后的根,第22节点明了:

“你行这一切可憎和淫乱的事,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滚在血中的日子。”(结 16:22)

一切问题,都回到一句:她不追念自己的出身。

她忘了自己本是弃婴。

忘了是谁对她说“你虽在血中,仍可存活”。

一个忘恩的人,才会走到背叛。


五、16:23–34:比妓女更坏——倒贴的淫妇

“你行这一切恶事之后(主耶和华说,你有祸了。有祸了。)”(结 16:23)

神连说两次“有祸了”。

因为她的罪不但没有停,反而越来越公开、越来越疯狂。

她在各街市口建造高台,公开行淫(16:24–25)。

她与埃及、与亚述、与迦勒底轮番来往(16:26–29)。

这里的“行淫”有两层:

既指拜列国的偶像,也指在政治上倚靠列国、与强国结盟自保,而不倚靠神。

可是无论投靠谁,都填不满:

“与他们行淫之后,仍不满意。”(结 16:28)

“直到那贸易之地,就是迦勒底,你仍不满意。”(结 16:29)

离开神去找满足的人,永远“仍不满意”。

这是罪一个很真实的特征——越追越空。

然后神说了一句极重的话:

“凡妓女是得人赠送,你反倒赠送你所爱的人,贿赂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。”(结 16:33)

一般的妓女,是别人给她钱。

耶路撒冷却反过来,倒贴钱请人来。

“你行淫与别的妇女相反……你既赠送人,人并不赠送你。”(结 16:34)

这是全章讽刺到极点的地方:

她的败坏,连堕落的世界都看不懂——因为连妓女都还为利益,她却是白白地、倒贴地去追求偶像。

罪到了一个地步,已经不是为了好处,而是单纯地爱背叛。

这正是人心最深处的问题。


六、16:35–43:审判——我要把你的情人都聚集来攻击你

“你这妓女阿,要听耶和华的话。”(结 16:35)

前面是起诉,从这里开始是判决。

神审判的方式,带着一种可怕的对应:

“我就要将你一切相欢相爱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来,从四围攻击你。”(结 16:37)

她一向投靠列国。

神就让这些她所爱、所靠的国,反过来攻击她。

人抓着什么代替神,神就常常借着那个东西管教人。

你把安全感放在哪里,神有时就让那里成为破口。

审判的内容十分具体:

“他们必拆毁你的圆顶花楼,毁坏你的高台,剥去你的衣服,夺取你的华美宝器,留下你赤身露体。”(结 16:39)

请注意这个画面——

被“剥去衣服,留下赤身露体”。

这正是她起初的样子。

神曾经用衣襟遮盖她;如今她的衣服被剥去。

她回到了最初那个赤身露体的弃婴状态。

这说明一件事:

神所赐的一切,若被人拿去背叛神,是可以被收回的。

但审判的目的,在第42节透露了出来:

“这样,我就止息向你发的忿怒,我的忌恨也要离开你,我要安静不再恼怒。”(结 16:42)

神的忿怒不是没有尽头的。

审判有一个“止息”的时候。

根本的原因,第43节又回到那一句:

“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,在这一切的事上向我发烈怒。”(结 16:43)

“不追念幼年的日子”——忘恩。

全章两次(16:22,16:43)指出同一个根。

忘记神的恩典,是一切悖逆的起点。


七、16:44–52:三姊妹——所多玛和撒马利亚倒显为义

“母亲怎样,女儿也怎样。”(结 16:44)

神引用了一句俗语。

意思是:看看她的出身就知道了,赫人的母亲、亚摩利人的父亲,生出来的女儿也一样。

然后神把耶路撒冷放在三姊妹中间:

  • 姊姊:撒马利亚(北国以色列)
  • 妹妹:所多玛

这两个名字,在以色列人心里都是罪恶的代名词。

撒马利亚因拜偶像被亚述掳去。

所多玛因罪恶被火毁灭。

可是神说了一句让耶路撒冷难以接受的话:

“你没有效法她们的行为……你一切所行的倒比她们更坏。”(结 16:47)

“你妹妹所多玛与她的众女尚未行你和你众女所行的事。”(结 16:48)

比所多玛还坏。

这里顺带说出了所多玛真正的罪:

“她和她的众女都心骄气傲,粮食饱足,大享安逸,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。”(结 16:49)

值得停一停。

我们常以为所多玛的罪只是情欲。

神却先点出:骄傲、安逸、丰足却不帮助穷人。

罪不只是那些惊人的行为,也包括在丰足中对困苦人无动于衷的冷漠。

神的结论很扎心:

“使你的姊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,倒显为义。”(结 16:51)

耶路撒冷曾经最看不起所多玛和撒马利亚。

如今神说,是你让她们“倒显为义”了。

属灵的身份越高,责任越重;得的恩典越多,犯罪就越不可推诿。

耶路撒冷有圣殿、有律法、有先知、有神的约——她本该比谁都明白。

正因为她明白,她的罪才比所多玛更重。

所以她不能再定别人的罪,只能:

“就要担当自己的羞辱。”(结 16:52)


八、16:53–59:你轻看誓言,背弃盟约

“我必叫她们被掳的归回,就是叫所多玛和她的众女,撒马利亚和她的众女,并你们中间被掳的,都要归回。”(结 16:53)

这里出现了一个微妙的转向。

神提到“归回”。

连所多玛、撒马利亚都要归回原位。

这暗示审判之后还有恢复——但恢复的路,要经过羞愧:

“好使你担当自己的羞辱……你就抱愧。”(结 16:54)

神要耶路撒冷先“抱愧”。

真正的恢复,不是装作没事,而是先在神面前认清自己做了什么。

第57节提醒她,在她骄傲、恶行还没显露的日子,她连所多玛都不屑提。

如今连四围的亚兰众女、非利士众女都藐视她。

骄傲的人,终必被人看轻。

神对她问题的总结,是极重的一句:

“你这轻看誓言,背弃盟约的,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。”(结 16:59)

一切罪的核心,是“轻看誓言,背弃盟约”。

神曾与她起誓、结盟(16:8)。

她却把这约当成可有可无的东西。

破坏关系最深的,从来不是犯了多大的错,而是背弃当初郑重立下的约。


九、16:60–63:然而我要追念——那一个“然而”

全章读到这里,几乎全是黑暗。

弃婴、背叛、审判、羞辱。

可是就在最后,出现了圣经中极有分量的一个转折词:

“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时与你所立的约,也要与你立定永约。”(结 16:60)

“然而”。

她不追念(16:22、16:43),神却追念。

她忘了幼年的日子,神没有忘。

这是整章的出路所在:

恢复的根据,不在于人守住了约,而在于神记念他自己所立的约。

而且神所说的,不是修补旧约,是“立定永约”:

“我要坚定与你所立的约(你就知道我是耶和华)。”(结 16:62)

从前的约,她破坏了。

神却说,我要立一个永远的约。

这指向后面以西结、耶利米都讲的新约——神要把律法写在人心里,赦免人的罪。

而这新约带来的,是一种很特别的心情:

“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时候,心里追念,自觉抱愧,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开口。”(结 16:63)

请注意这个次序:

是在“赦免”之后,人才真正地“抱愧”。

不是人先痛哭悔改,神才赦免。

而是当人真正经历了神白白的赦免,看见自己如此不配、神却仍然守约,那时人才被恩典压服,羞愧得说不出话。

被定罪的人会狡辩。

被赦免的人才会真正安静下来,不再开口。

这就是恩典改变人心的方式。


十、全章信息:忘记出身的人会骄傲,记念恩典的神会守约

以西结第十六章,其实是一条很清楚的线:

一个弃婴
→ 神说“你仍可存活”
→ 神立约、洗净、装扮、立她为王后
→ 她忘了出身,仗着美貌
→ 用神所赐的一切背叛神
→ 比所多玛更坏
→ 神收回一切,审判临到
→ 然而神追念旧约,立定永约。

整章两次重复同一个病根:

“你不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滚在血中的日子。”(16:22、16:43)

一个忘恩的人,会把礼物当成资本,把恩典当成理所当然。

接着就会骄傲,然后背叛。

所以这一章对今天的人,问的是同一个问题:

你还记不记得自己本来的样子?

你今天所拥有的——生命、健康、才干、家庭、信心——

有多少是“你自己的”,有多少其实是“神加在你身上的”?

当人忘了自己本是“滚在血中”的弃婴,就一定会开始“仗着自己的”。

可是这一章最后没有停在审判上。

它停在“然而”。

人破坏约,神记念约。

人忘记,神追念。

人该死,神却早已说过:“你虽在血中,仍可存活。”


十一、本章最值得记住的经文

“我从你旁边经过,见你滚在血中,就对你说,你虽在血中,仍可存活。你虽在血中,仍可存活。”(结 16:6)

这句话是全章的根。

它说在你被洗净之前,说在你有任何美貌之前,说在你还什么都不是、只是一个等死的弃婴的时候。

神先给了生命,然后才给洁净和尊荣。

这就是恩典的方向。

而全章另一句同样要记住的,是那个“然而”:

“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时与你所立的约,也要与你立定永约。”(结 16:60)

你不追念,神追念。

你背弃盟约,神却立定永约。

对于一个曾经忘恩、背叛、羞愧满身的人,

神最后的话不是定罪,而是:

“我要坚定与你所立的约,你就知道我是耶和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