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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解 ↓

以西结书 18

1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,

2你们在以色列地怎麽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,儿子的牙酸倒了呢。

3主耶和华说,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们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。

4看哪,世人都是属我的。为父的怎样属我,为子的也照样属我。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

5人若是公义,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

6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,

7未曾亏负人,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。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。

8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,缩手不作罪孽,在两人之间,按至理判断。

9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,必定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
11他若生一个儿子,作强盗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说之善,反行其中之恶,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并玷污邻舍的妻,

12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,抢夺人的物,未曾将当头还给人,仰望偶像,并行可憎的事,

13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。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(原文作血)必归到他身上。

14他若生一个儿子,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(有古卷作思量),不照样去作。

15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

16未曾亏负人,未曾取人的当头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,

17缩手不害贫穷人,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。他顺从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
18至于他父亲。因为欺人太甚,抢夺弟兄,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
19你们还说,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。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他必定存活。

20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,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。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,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。

21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,谨守我一切的律例,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他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

22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,因所行的义,他必存活。

23主耶和华说,恶人死亡,岂是我喜悦的麽。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麽。

24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,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,他岂能存活麽。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。他必因所犯的罪,所行的恶死亡。

25你们还说,主的道不公平。以色列家阿,你们当听,我的道岂不公平麽。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麽。

26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,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。

27再者,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,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他必将性命救活了。

28因为他思量,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,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

29以色列家还说,主的道不公平。以色列家阿,我的道岂不公平麽。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麽。

30所以主耶和华说,以色列家阿,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。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。这样,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。

31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,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。以色列家阿,你们何必死亡呢。

32主耶和华说,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,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。

讲解

以西结书第十八章——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,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

一、18:1–4:父亲吃酸葡萄,儿子牙酸倒——神要废掉这句俗语

“你们在以色列地怎麽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,儿子的牙酸倒了呢。”(结 18:2)

以西结第十八章从一句俗语开始。

当时的以色列人中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:

“父亲吃了酸葡萄,儿子的牙酸倒了。”

这句话的意思是:

我们今天受苦,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的罪,而是因为上一代人犯了罪。

被掳的百姓用这句话来抱怨。

他们的意思是:

是我们祖先得罪了神,结果报应却落到我们身上。

这听起来像在认罪,其实骨子里是在推卸责任。

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,心里真正的态度是:

“这不公平,错不在我们。”

但神对这句话的反应非常强烈。

“主耶和华说,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们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。”(结 18:3)

神不是随便回应,而是“指着我的永生起誓”。

神要彻底废掉这句俗语。

神不许他们再用这句话来为自己的罪找借口。

世人都是属我的

“看哪,世人都是属我的。为父的怎样属我,为子的也照样属我。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”(结 18:4)

神先讲明一个根本的事实:

每一个人都直接属于神。

父亲属神,儿子也属神。

没有一个人是透过别人才和神发生关系的。

你不是因为你的父亲,才算属神。

你也不能躲在你父亲的罪背后,说那是上一代的事。

在神面前,每一个灵魂都是单独的,直接的。

所以接下来这句话才这样有分量:

“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”

不是“犯罪之人的儿子必死亡”。

而是“犯罪的,他必死亡”。

神要把责任重新放回到每一个人自己身上。


二、18:5–9:公义人的画像——信仰落在具体的行为上

“人若是公义,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……这人是公义的,必定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”(结 18:5,9)

为了把道理讲清楚,神举了三代人作例子。

第一代,是一个公义的人。

值得注意的是,神没有抽象地说“他很属灵”“他有信心”。

神列出一串非常具体的事情。

公义不是一句口号,而是落在生活的细节里。

这个人:

  •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
  • 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
  • 未曾玷污邻舍的妻
  • 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他
  • 未曾亏负人,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
  • 未曾抢夺人的物件
  • 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
  • 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
  •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
  • 在两人之间,按至理判断

把这些细节连起来看,会发现一件事:

真正的敬虔,同时包括对神的忠心和对人的公义。

对神:不拜偶像,不吃祭偶像之物。

对人:不奸淫,不亏负,不抢夺,不放高利贷,施舍穷人,秉公审判。

圣经从来不把“敬拜神”和“善待人”分开。

一个人如果口里敬拜神,手里却欺压穷人,那不是公义。

神对这样真实行义的人的评价是:

“这人是公义的,必定存活。”(结 18:9)

“存活”在这一章里是一个关键词。

它不只是指肉身不死,更指在神面前有真正的生命,有神的同在和祝福。


三、18:10–13:公义人的恶儿子——好父亲不能代替儿子站立

“他若生一个儿子,作强盗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说之善,反行其中之恶……他必不能存活。”(结 18:10–13)

接着是第二代。

这个公义人生了一个儿子。

但这个儿子完全走了相反的路。

他作强盗。

他流人血。

他吃祭偶像之物。

他玷污邻舍的妻。

他抢夺人的物件,不还当头。

他仰望偶像,行可憎的事,还放高利贷。

父亲所行的善,他一样都不行。

父亲所远离的恶,他一样都去作。

现在问题来了:

这个儿子有一个这么好的父亲,这能救他麽?

神的回答非常直接:

“这人岂能存活呢。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。”(结 18:13)

好父亲不能代替儿子存活。

父亲的公义不会自动遗传给儿子。

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在神面前的选择负责。

这打破了一种很常见的错觉:

“我出身敬虔的家庭,我父母很爱主,所以我应该没问题。”

父母爱主是极大的祝福。

但父母的信仰不能代替你自己的信仰。

神没有孙子,神只有儿女。

每一代人都要亲自回到神面前。


四、18:14–18:恶人的义儿子——坏父亲不能定儿子的罪

“他若生一个儿子,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,不照样去作。”(结 18:14)

现在是第三代。

那个作恶的儿子,又生了一个儿子。

这个孙子看见自己父亲所犯的一切罪,心里“便惧怕”。

有古卷作“思量”。

无论是惧怕还是思量,重点都是:

他没有照着父亲的样子去活。

他看见父亲的恶,没有说“反正我家就是这样”。

他反而立定心志,走一条不一样的路。

于是他:

  •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
  • 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
  • 未曾玷污邻舍的妻
  • 未曾亏负人,未曾取人的当头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
  • 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
  • 缩手不害贫穷人
  • 未曾放高利贷
  • 顺从神的典章,遵行神的律例

神对他的判语是:

“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”(结 18:17)

这是前面那个道理的另一面。

好父亲不能救坏儿子。

坏父亲也不能定好儿子的罪。

这个人有一个作恶的父亲,但他自己转向神,他就存活。

至于他那个作恶的父亲呢?

“至于他父亲。因为欺人太甚,抢夺弟兄,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”(结 18:18)

各人担各人的。

父亲因自己的罪死亡。

儿子因自己的义存活。

三代人,三种结局。

公义的父亲——存活。

作恶的儿子——死亡。

回转的孙子——存活。

他们在同一个家族里,却在神面前各自站立。

血缘能传祖产,却不能传生命。


五、18:19–20:各人担当自己的罪——神把责任还给每一个人

“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,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。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,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。”(结 18:20)

讲完三代人的例子,神把结论说得清清楚楚。

百姓还在那里嘀咕:

“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。”(结 18:19)

他们宁愿相信罪是会世代转嫁的。

因为那样他们就可以继续抱怨,继续推卸。

但神斩钉截铁地说:

“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”

这一节是整章的中心。

它把一个人和神之间的关系,完全放在个人身上。

你不能用“我祖上有罪”来为自己开脱。

你也不能用“我家世代敬虔”来为自己打保票。

这里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平衡:

善果归自己,恶报也归自己。

神的审判是公义的,是针对各人自己的。

这既是严肃的警告,也是极大的盼望。

严肃,是因为你躲不掉自己的责任。

盼望,是因为你也不必被别人的罪压垮一生。

你祖先的捆绑,不是你最终的命运。你在神面前的回应,才是。


六、18:21–24:恶人回头与义人转离——神看的是你现在往哪里走

“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,谨守我一切的律例,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他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”(结 18:21)

到这里,神把话题从“三代人”推进到“一个人自己的转变”。

前面说的是不同的人。

现在说的是同一个人,在不同时间的两种可能。

先看恶人。

一个恶人,如果回头离开他所作的一切罪恶,转去行义——

“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,因所行的义,他必存活。”(结 18:22)

这句话里有极深的恩典。

“都不被记念”。

不是说罪不严重。

而是说,当一个人真正回转,神不再把那些罪算在他身上。

神为什么这样做?

“主耶和华说,恶人死亡,岂是我喜悦的麽。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麽。”(结 18:23)

这是整章里神的心被打开的一刻。

神不喜悦恶人死亡。

神真正盼望的,是恶人回头,是人活着。

审判从来不是神最想做的事。

神宁愿人悔改。

但义人也可能转离

“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……他岂能存活麽。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。他必因所犯的罪,所行的恶死亡。”(结 18:24)

这是硬币的另一面,同样严肃。

一个义人,如果转离义行去作罪孽——

他从前所行的义都不被记念。

这里要小心理解。

神的意思不是“一次失脚就全盘否定”。

而是指一个人整个方向的转离:从前跟随神,如今背弃神,去照恶人的样子活。

把21节和24节放在一起,就看出神的心意:

这个人从前现在往哪里走结局
是恶人回头行义存活,罪不被记念
是义人转离作恶死亡,义不被记念

神看重的,不是你的起点,而是你现在面朝哪个方向。

这不是说救恩可以靠行为赚取,也不是说人可以反复无常。

而是说:真实的生命,必然活在一个持续转向神的方向里。

从前的身份不能代替今天的回应。

从前的义不能作今天悖逆的护身符。

从前的罪也不能拦阻今天真实的回转。


七、18:25–29:主的道公平吗——问题其实在人这一边

“你们还说,主的道不公平。以色列家阿,你们当听,我的道岂不公平麽。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麽。”(结 18:25)

听到这里,百姓不服。

他们说:“主的道不公平。”

他们觉得:凭什么恶人回头就能活,凭什么义人跌倒就得死?

这听起来好像在为公义抱不平。

其实他们真正不满的是:

神竟然给人悔改的机会。

他们宁愿神是一套僵硬的、按血缘和过往记账的制度。

那样他们就不必每天面对自己当下的选择。

但神反问他们:

“我的道岂不公平麽。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麽。”

神指出,真正不公平的,是人心里那套逻辑。

人总想:

别人该受的报应最好一分不少。

自己犯的错最好一笔勾销。

这才是不公平。

神的道恰恰相反:

“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,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他必将性命救活了。因为他思量,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,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”(结 18:27–28)

神再一次强调“思量”和“回头”。

这是一个人心里真实的转向。

神的公平,不是机械地记账,而是真实地按各人此刻的生命来判断。

这其实比百姓所要求的“公平”更公平,也更有恩典。


八、18:30–32: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——神的审判带着一个呼召

“所以主耶和华说,以色列家阿,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。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。这样,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。”(结 18:30)

整章的结尾,不是停在审判上,而是停在呼召上。

神说:“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。”

这句话把前面一切的道理收拢起来。

既然各人担各人的罪,既然回头的人必存活——

那么合理的回应只有一个:

“你们当回头。”

“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,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。以色列家阿,你们何必死亡呢。”(结 18:31)

“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。”

这是神对人发出的命令,要人彻底悔改,不再找借口。

但读以西结全书的人会知道,神后面还会说:

他要亲自赐人一个新心,把新灵放在人里面。(见以西结后面的章节)

所以这里是一个真实的张力:

人有责任回头,神也要动工更新。

神命令人作新心,又应许自己赐新心。

悔改是人要负的责任,更新是神要施的恩典,两者并不矛盾。

而贯穿这一切的,是神那句令人动容的话:

“以色列家阿,你们何必死亡呢。”(结 18:31)

这不是一位冷漠的审判官在宣判。

这是一位父亲在哀求。

“你们何必死亡呢。”

你们明明可以活。

门明明开着。

路明明有。

为什么还要往死亡里去?

“主耶和华说,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,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。”(结 18:32)

全章在这句话里落幕。

神不喜悦人死。

神要人活。

整整一章讲责任,讲审判,讲各人担各人的罪,最后指向的竟是神这颗渴望人存活的心。


九、全章信息:神拿走人的借口,是为了把生命的主动权交还给人

以西结第十八章从一句俗语开始,又以一个呼召结束。

百姓用“父亲吃酸葡萄,儿子牙酸倒”这句话,把自己的命运推给上一代。

神却一步一步,把这个借口彻底拿掉。

全章可以看成这样一条链:

一句推卸责任的俗语
→ 三代人各自站在神面前
→ “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”
→ 恶人回头得生,义人转离致死
→ “主的道岂不公平麽”
→ “你们何必死亡呢”
→ “你们当回头而存活”。

神为什么这样不留情面地拆掉人的借口?

不是为了定人的罪,而是为了把生命的主动权交还给人。

只要罪是“父亲的错”,人就无能为力,只能埋怨。

可一旦神说“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”,也就同时说了:

惟有回头的,他必定存活。

把责任放回你身上的那一刻,盼望也放回了你身上。

因为这意味着:

你的过去不是终局。

你家族的罪不是你的判决书。

你从前的失败不能锁死你的将来。

你现在就可以回头。

这一章里,神三次说到他不愿人死,愿人存活(23、31、32节)。

这是整卷以西结书中,神的心肠最直接流露的地方之一。

一位充满威严、宣告审判的神,原来心里一直在说一句话:

“你们何必死亡呢。”


十、本章最值得记住的经文

“恶人死亡,岂是我喜悦的麽。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麽。”(结 18:23)

“主耶和华说,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,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。”(结 18:32)

这两句话是整章的心跳。

神不是一位等着记账、等着定罪的神。

神是一位不喜悦人死、盼望人回头的神。

还有一句,是神亲口发出的、带着父亲般痛惜的呼唤:

“以色列家阿,你们何必死亡呢。”(结 18:31)

门开着。

路有了。

罪可以抛弃,心可以更新。

所以这一章留给每一个人的,不是一声叹息,而是一句命令,也是一句邀请:

“你们当回头而存活。”